1、科技項目申報
3、專利代理
4、安徽新產品鑒定
5、可研報告編制
9、國家火炬計劃

為進一步加強省科技服務業(yè)特色基地(示范區(qū))的建設和運行管理,探索建立優(yōu)勝劣汰的動態(tài)管理機制,根據(jù)《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度省創(chuàng)新能力建設計劃暨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fā)展資金項目的通知》(蘇科資發(fā)〔2021〕28號)要求,2021年省科技廳將委托第三方科技服務機構開展省科技服務業(yè)特色基地(示范區(qū))績效評估,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政策代理免費咨詢電話:0551-65300586,QQ:2885169026
一、評估對象
評估對象為已立項且三年建設期滿的省科技服務業(yè)特色基地(示范區(qū))(名單詳見附件1)。不參加或中途退出評估的,將不再納入“江蘇省科技服務業(yè)特色基地(示范區(qū))”管理序列。
二、評估期和評估材料
評估期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評估材料為《江蘇省科技服務業(yè)特色基地(示范區(qū))績效評估申請書》(詳見附件2)及佐證材料。
政策代理免費咨詢電話:0551-65300586,QQ:2885169026
下一篇點擊:最新項目申報政策匯總
三、評估工作安排
1. 評估材料上報。各參評省科技服務業(yè)特色基地(示范區(qū))按照要求提交經依托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的《江蘇省科技服務業(yè)特色基地(示范區(qū))績效評估申請書》及相關佐證材料。
2. 材料審核。評估機構按照評估要求審核評估材料。
3. 定量、定性評價。評估機構按類別分組,根據(jù)評估指標體系,對省科技服務業(yè)特色基地(示范區(qū))進行定量、定性打分評價。
4. 現(xiàn)場核查。評估機構組織專家對部分省科技服務業(yè)特色基地(示范區(qū))進行現(xiàn)場核查。
5. 公示與發(fā)布。綜合定量和定性評價打分,以及現(xiàn)場核查情況,形成省科技服務業(yè)特色基地(示范區(qū))綜合評價結果,提交省科技廳審定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向全社會發(fā)布評估結果。
四、有關要求
1. 評估是掌握全省科技服務業(yè)特色基地(示范區(qū))整體運行情況的重要措施,請各有關單位嚴格落實《江蘇省科技計劃與項目評估管理暫行辦法》等要求,如有評估期內發(fā)生違反科研倫理、學術道德,侵犯知識產權,以及評估材料弄虛作假等失信行為的,一經查實,將計入信用檔案,并按《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做出相應處理。
2. 請各參評特色基地(示范區(qū))高度重視、認真準備,真實客觀地反映評估期內省科技服務業(yè)特色基地(示范區(qū))的運行狀況。非本評估期、或非服務業(yè)務方向、或無佐證材料的成果一律不列入評估范圍。請各參評特色基地(示范區(qū))依托單位認真做好評估材料的公示工作(公示時間原則上不少于3個工作日),對評估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主體責任;各主管部門加強對特色基地(示范區(qū))的指導和服務,認真審核并按時提交有關評估材料。
3. 評估材料統(tǒng)一使用A4紙打印并裝訂成冊(紙質封面,平裝訂),其中《江蘇省科技服務業(yè)特色基地(示范區(qū))績效評估申請書》(一式5份)、佐證材料(1套)分別成冊。請各主管部門于2021年6月30日前將各特色基地(示范區(qū))報送的《江蘇省科技服務業(yè)特色基地(示范區(qū))績效評估申請書》加蓋公章后和佐證材料一并報送至江蘇省生產力促進中心513室(地址:南京市龍蟠路175號,郵編:210042),同時將所有評估材料的電子文檔發(fā)送至[email protected]郵箱。
4. 本通知及相關附件可在江蘇省科技廳網站(http://kxjst.jiangsu.gov.cn/)通知公告中下載。
附件:
1.2021年參評科技服務業(yè)特色基地(示范區(qū))名單
2.江蘇省科技服務業(yè)特色基地(示范區(qū))績效評估申請書
| 臥濤首頁 | 關于臥濤 | 高企認定 | 專利代理 | 科技項目申報 | 成果轉化 | 通知公告 | 行業(yè)資訊 | 解疑答惑 | 聯(lián)系臥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