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項目申報
3、專利代理
4、安徽新產品鑒定
5、可研報告編制
9、國家火炬計劃

各推薦單位:
根據(jù)《安徽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安徽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以及國家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精神,現(xiàn)將2018年度省科技獎推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方式及要求
(一)推薦方式
2018年度省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采用單位推薦和專家推薦兩種方式。各推薦單位在省獎勵辦下達的限額范圍內限額推薦。2名專家聯(lián)名可推薦1項省科技獎,每名專家當年推薦限額不超過1項,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領域范圍內進行推薦,本通知所稱專家是指:
(1)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2)2000年(含)以后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含創(chuàng)新團隊)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3)2000年(含)以后安徽省科學技術獎重大科技成就獎獲得者;
(4)2000年(含)以后安徽省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類、科學技術進步類一等獎的第一完成人。
(二)推薦限額
1、重大科技成就獎
每個推薦單位限推薦1人。所推薦候選人須為在科學技術創(chuàng)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yè)化中,創(chuàng)造巨大經濟、社會效益或者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的人員。
2、自然科學、科學技術進步和技術合作類獎項
各推薦單位應按下達的推薦指標限額進行推薦。各單位推薦指標另行通知。技術合作類不設推薦指標,每個推薦單位推薦不超過1項。超指標推薦的,一律不予受理。如確有調整或增加指標需求的,應提交書面申請,并說明申請調整或增加的理由。申請截至日期為2018年4月27日。
(三)公示要求
各推薦單位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遴選機制,推薦本地區(qū)(系統(tǒng)、單位)的優(yōu)秀項目。推薦單位應在本地區(qū)(系統(tǒng)、單位)范圍內對推薦項目進行公示,并要求項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相應公示;專家推薦的項目,應在被推薦項目完成單位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推薦。公示情況須在推薦函中予以明確說明。
各推薦單位可以于2018年4月20日起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省科學技術獎勵網(wǎng)上申報評審管理系統(tǒng)(http://cgjl.ahinfo.gov.cn),按要求組織推薦。
二、推薦項目(人選)的條件要求
推薦項目(人選)必須符合《安徽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安徽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中規(guī)定的推薦要求,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重大科技成就獎的候選人,應是國家科技獎二等獎及以上或省科技獎一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人。
2、自然科學類項目:主要完成人必須是代表性論文專著的主要作者(或是主要學術思想的提出者)。論文專著僅署名國外單位的,不得列為代表性論文專著;論文專著署名同時包含國內、國外單位,且第一單位(標號為1的單位)為國外單位的,須在附件提交國際合作證明;我省學者為非通訊作者的,通訊作者應當提供同意報獎的知情證明;兩個及以上完成人聯(lián)合報獎的,第一完成人應當提供合作關系說明并承諾簽名。
3、科學技術進步類項目:主要完成單位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兩個及以上完成人聯(lián)合報獎的,第一完成人應當提供合作關系說明并承諾簽名;兩個及以上單位聯(lián)合報獎的,應提供單位合作證明。列入主要完成人名單的完成人應實際參與項目研究,并取得相應研究成果。
4、技術合作類項目:候選人(候選組織)應是在與安徽科學技術合作中對我省科學技術發(fā)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的境外人員(組織)。生產、經營、招商引資、貿易往來等不在該獎范圍之內。
5、自然科學類項目提供的主要論文論著應當于2017年1月1日前公開發(fā)表;科學技術進步類項目應當于2017年1月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列入國家或省部以上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推薦。
6、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推薦項目的完成人參加省科技獎評審。
7、2017年度省科技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能作為完成人推薦2018年度省科技獎。
8、2017年度會評通過項目公示后提出撤消申請的,2018年不得再次申報。
三、推薦書填寫要求
推薦書是省科技獎評審的主要依據(jù),請各推薦單位(專家)按照要求,督促申報單位仔細閱讀各類推薦書填報說明和系統(tǒng)使用說明,登錄省科學技術獎勵網(wǎng)上申報評審管理系統(tǒng),在線填寫、提交和推薦項目。推薦書的內容應當完整、規(guī)范,文字描述應當準確、客觀。多個單位(人)共同完成的項目,項目完成單位、完成人數(shù)量應嚴格按照《安徽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填報。項目完成單位應是獨立的法人單位,單位名稱以法人機構審批機關核準的名稱為準(提供相關證件復印件)。
推薦書主件的紙質版應為網(wǎng)上填寫完成、提交推薦后下載打印。推薦書主件所填內容應與附件中各類證明材料有相互對應的印證關系。推薦書主件與紙質附件材料按可拆卸方式合訂成冊,合訂材料不需另加封面。原件、彩色復印件一律采用A4規(guī)格的單面復印件。
四、推薦材料提交、報送要求
請推薦單位按規(guī)定做好2018年度省科技獎項目的遴選工作,在公示無異議基礎上,以出具公函方式報送推薦材料。各市、省直管縣等推薦單位出具的公函應是人民政府發(fā)文;省直有關部門等推薦單位出具的公函應是部門發(fā)文;高校、中央駐皖科研院所等推薦單位出具的公函,應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推薦材料網(wǎng)絡提交截止時間:2018年5月18日,逾期不予審核。
推薦材料包括:推薦函一份,內容應包括推薦項目公示情況及結果,推薦項目數(shù)量和匯總表(附件);書面推薦材料原件一份。請各推薦單位按要求將推薦項目匯總,同推薦函一并報送省政務服務中心科技廳窗口。書面推薦材料報送截止日期是2018年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聯(lián)系方式
(一)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聯(lián)系人:
王海風0551-62655036 胡婷 0551-62659625
聯(lián)系地址:合肥市明光路46號(東方大廈)
郵編:230011
(二)省科學技術獎勵網(wǎng)上申報評審管理系統(tǒng)聯(lián)系人:
徐 芳 0551-65370016E-mail:[email protected]
姚寧廣 0551-65370067 E-mail:[email protected]
金碧瓊 0551-65370017 E-mail:[email protected]
聯(lián)系地址:合肥市黃山路601號科技創(chuàng)新公共服務中心905室
(三)省政務服務中心聯(lián)系人:
奚海兵 0551-62999803
聯(lián)系地址:合肥市馬鞍山路509號省政務服務中心科技廳窗口
本通知及推薦書、填報說明、形式審查不合格的內容已在省科技獎勵網(wǎng)上申報評審管理系統(tǒng)首頁(http://cgjl.ahinfo.gov.cn)發(fā)布,請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自行查閱并下載。
安徽省科技廳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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